为了进一步调动本科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,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,根据《37000vip威尼斯本科生转专业(类)管理办法》(长理工大教〔2024〕1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4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(类)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规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,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1、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毛卫国 郑延恒
成员:李灵均 邵巧艳 谢炜 刘鹏 陈召勇 李锦文 谢易真
秘书:谢易真
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,接收计划、接收条件、考核内容、考核方式、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;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;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。
2、面试工作小组
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工作小组。
二、基本原则
(1)符合《37000vip威尼斯本科生转专业(类)管理办法》(长理工大教〔2024〕17号)要求。
(2)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,学院择优录取原则。
(3)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“转出无门槛、转入有要求”的原则,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、学院择优录取的政策;严格遵守转专业的条件、规则与程序。
三、申报条件
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
(1)基本条件:拟转入我院的学生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需符合《37000vip威尼斯本科生转专业(类)管理办法》(长理工大教〔2024〕17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4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(类)工作的通知》规定和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(类)工作细则》。
(2)申请人高考科目满足理工科专业报考要求。
(3)申请人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: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均要求初修2.5及以上。
(4)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学校的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。
四、接收名额
2024级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35人;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35人;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23人。接收名额不超过计划人数。
五、遴选和考核办法
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条件审查(包括学分绩点审核和违纪处分审核)和面试两个部分,具体要求为:
1、基本条件审查
(1)课程成绩单及学分绩点由教务处提供,不需要学生提供。
(2)学生违纪处分情况由我院向转出学院获取,不需要学生提供。
2、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面试专家小组负责。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、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等。
六、工作流程
1、公布工作实施细则
2025年1月3日前,学院制定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细则报学校教务处审核。
2025年1月7日前,由学院在本院网页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。
2、开展宣传、咨询工作
在转专业工作细则公布后,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、咨询工作。学院咨询电话:85258487。
3、学生提交申请
学生提交《37000vip威尼斯学生转专业(类)申请表》。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851187698@qq.com。面试的时候将申请表的纸质件交来面试现场,过期不予受理。申请表电子版的文件名为“某某某37000vip威尼斯学生转专业(类)申请表”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到2025年2月18日(星期二)。
4、学院资格审核
2025年2月21日(星期五)前,学院初审。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。
5、学院综合面试
学院组织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。报名参加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。
考核时间:2025年2月25日下午2:30(星期二)。
地点:云塘新能源1-924会议室。
6、录取
(1)按照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,且面试分不低于70分,确定录取名单。
综合测评分=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+面试分。其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占40%,面试分占60%。
(2)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
A.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
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=实际平均学分绩点/4×100×0.40
B.面试分
面试分=实际面试得分(百分制)×0.60
(3)若最后一名存在相同的综合测评成绩时,则以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排序录取。
8、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
经过学院考核和面试,学院将《37000vip威尼斯拟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》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后,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审批。
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管理科于对学院专业接收人员进行初步审核。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,依据学院考核成绩排名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,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,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校行文公布转专业(类)学生名单。
9、其它事宜
(1)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值:截止面试前一天(即2025年2月24日)所修全部课程初修平均学分绩点。
(2)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后是否办理相关手续,以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。
(3)转专业学生正式转入我院后,终止原专业课程,按我院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修读。
七、咨询和监督
1、咨询
如有疑问,请咨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。
咨询地点:新能源1栋916室,咨询电话:85258487
2、监督
学校监督电话:85258572。
八、附则
本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