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学院党务工作运行的监督制约,进一步扩大全院党员师生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,切实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密切党群关系,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务公开原则
1、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原则;
2、坚持依法依纪、客观真实的原则;
3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;
4、坚持改革创新、规范有序的原则;
5、坚持与院务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党务公开主要内容
1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、决定的情况,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;
2、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班子成员分工的情况;
3、党员干部履行职责、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的情况;
4、党内选举、发展党员、民主评议、评比表彰、违纪党员处理情况;
5、党员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结对帮扶、设岗定责、交纳党费的情况;
6、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;
7、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。
三、党务公开形式
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,采取适当的形式:
1、适宜在党内公开的,可通过召开党内各类会议或以文件、简报、通报等形式公开;
2、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,可采取设置党务公开栏、学院网站网等方式进行党务公开;
3、党员、群众要求公开,但基层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,应书面提出理由,报上级组织审定,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、群众反馈。
四、党务公开时限
根据公开内容,分为定期公开、分期公开、即时公开和长期公开:
1、定期公开。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,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;
2、分期公开。主要指动态性、阶段性的工作,映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。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,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;
3、即时公开。主要指临时性工作,如“先优推荐(选)”情况、干部考察推荐预告、任前公告等内容,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;
4、长期公开。党的有关政策、党组织议事规则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程序等。
五、其他党务公开事项
1、通过设立意见箱、开通电话等形式,收集党员、群众对院党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对党员、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,及时整改,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、群众反馈。意见收集、整理、反馈负责部门为学院党政办公室,电话:85258489,邮箱:29714358@qq.com
2、每次进行党务公开后,要对公开工作留存文字声像等相关资料,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,对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,并妥善保存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
2021年5月20日